中国少年先锋队连云港师专二附小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中国少年先锋队连云港师专二附小新一届工作委员会委员10名,采用等额选举、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经代表酝酿讨论,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四、代表对委员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也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五、选举结束后,会议主持人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六、如果选举中发生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七、本选举办法经中国少年先锋队连云港师专二附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