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未成年人安全事故事件,一定要得到警示,增强安全意识!
编写/来源:校园安全频道
备注:案例来自各媒体,校园安全频道进行改写。
案例一:交通安全。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信息,8月16日,江西新余。晚21:05分许,廖某(女,17岁)驾驶轻便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胡某(男,14岁)驾驶的正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两人均受伤,其中,廖某因未带安全头盔出现颅脑损伤,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廖某17岁,无证驾驶、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负主要责任;胡某14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负次要责任。
安全提示:未满18周岁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不闯红灯不逆行。
案例二:消防安全。
据极目新闻,8月29日中午,黄石市阳新县三溪镇一户家中,一名3岁小孩在卧室中玩打火机时不慎引发火灾,孩子爷爷发现卧室失火后,将吓得“哇哇”大哭的孙子抱出了房间。
然后向村干部求助。接到求助电话后,该村干部及时到场将大火控制。
安全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小孩子不可玩火、打火机,并且家长对孩子时时看护。
案例三:谨防诈骗。
8月20日晚,嘉兴海宁市盐官派出所接到王女士(化姓)报警称,13岁的女儿可能遭遇诈骗,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把房门反锁。
接警后,警员立即赶到现场。警员拍房门大喊:“小朋友,开门啊!你要相信派出所,相信警察叔叔!”
警员破门而入。听见有人进入房间,正在与女孩视频通话的男子着急喊道:“快!选这个农业银行!”警员果断夺过小王的手机,对着手机大声怒斥。
电话那端男子挂断了视频。回过神来的女孩告诉警员,一陌生人加她好友,说她加了明星的QQ,侵犯了明星隐私,警察会来找她,以后上不了学,要想洗脱嫌疑,要按照“律师”的要求操作。
在“对方律师”的视频通话指导下,小王正要进行一笔大额转账操作时,警员及时赶到,保住了卡里的3万余元。
安全提示:
不轻信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被拉入陌生群时应立即退群,与陌生网友交流涉及到金钱往来时,要提高警惕,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不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添加所谓的明星账号等。
家长要看管好个人手机和支付账户,设置好开机和打开软件的密码,防止孩子转账付款。
案例四:防止拐骗。
据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2日,山东济南起步区派出所接到一家长报警,称其17岁的儿子购买去云南的机票,要去云南旅游,怀疑受到诈骗。
民警迅速与机场公安取得联系,机场公安拦截孩子,民警紧急驾车前往机场。
经初步了解,孩子在网上玩游戏认识一名网友,该网友邀请其到云南旅游,正值孩子逆反期,故买机票去找网友。民警将孩子带回所内对其进行劝说,孩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安全提示:近期媒体曝光很多青少年被骗到缅甸的案例,其中,很多是先被骗到云南,从云南出境。
社会风险大,社会中有很多坏人,孩子经历和经验少,易被骗被拐。
孩子们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不可轻信他人。即使父母训斥,也要理解父母苦心,知道父母都是疼爱孩子,为孩子前途考虑的。
案例五:防止动物伤害。
据潇湘晨报,8月27日下午,广西来宾市石龙镇中塘村,一名小孩与邻居家孩子在自家牛棚玩耍,疑似玩闹激怒一头公牛,被牛顶撞受伤,等大人发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提示:孩子不要靠近动物,对家里养的猫狗,不要去逗弄,尤其不要使劲玩耍动物,有时动物被激怒会进行攻击。
防止动物伤害,先要不伤害动物。
案例六:防溺水。
据光明网,8月23日下午,辽宁丹东东港市大鹿岛前滩海滨浴场,外地两名成人带一孩子游玩,2个大人套着游泳圈,孩子在一充气小船里。
遭遇退潮,三人被潮水带离岸边,越飘越远,急喊救命。
好在风浪不大,三人暂时安全。其他游客听到呼救后报警,民警迅疾到场,驾驶摩托艇将三人救回。
获救者说,“真没想到退潮游泳这么危险,海水吸力特别大,要不是你们帮忙,可能就回不来了!”
安全提示:海边游玩者多,近期发生不少海边溺水事件。大海的风险难以预判,在海边游玩,要特别小心,不宜到非游泳区域,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不要离开岸边太远,以防被海浪冲走。(END)
来源:校园安全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