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10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20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教师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教师培训以5年为周期,总学时不低于36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的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到教师专业成长在学校建设发展、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中的根本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培训计划细化为年度、月度工作安排,做到人员、经费、时间“三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市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本地教育发展整体规划,提高区域教师培训能力,做到机构、人员、经费、项目“四落实”。
二、明确任务,完善分级培训管理体系
201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以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发展为本”的原则,面向全体教师、倾斜农村、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组织、按项目实施,努力开拓教师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实现我市教师培训工作水平的新提升。全年计划安排国家和省、市级培训九大类88个项目,共计划培训教师6万人次。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区、学校在教师培训工作中的不同任务和职责,形成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有序配合的四级培训管理实施机制。
市教育局的工作重点是配合教育部、教育厅完成高端人才、高中骨干和紧缺薄弱学科骨干的培训任务,开展市级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乡村教师、重点学科和特色项目培训,每年完成师均12学时以上的培训任务。
各县区要在全面完成省、市级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员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教育管理能力、教学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24学时以上的县级培训任务。
继续推进“农村以中心校为基地、城市以学校为主体”的校本研训模式,把高层次培训的示范引领作用内化到校本培训,通过各具特色的校本培训,把每一项培训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教师,促进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年均校本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细化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有效推进措施和办法,确保到2015年全面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类型学校教师的学历比例要求、双师型教师比例要求、高层次人才队伍保有量等各项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时间表,在2016年前全部完成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并通过评估,赣榆县要在2014年下半年完成申报工作,东海县要力争尽快通过国家级示范校验收。
三、统筹规划,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的培训资源,统筹教科研训各方面力量,做到规划、政策、项目、管理、经费“五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培训工作合力。
市教育局统筹市本级培训项目计划,加强培训资源整合,以项目计划书申报,分部门组织实施。实行训考分离,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将按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组织部门、专家团队和承办单位的过程监控和质量测评,进一步提高培训的效益和专业化水平。对不能及时完成培训任务或培训质量不高的单位,将核减下一年度的培训项目、数量和补助经费,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提升培训项目的专业化水平。师资处、政治处要发挥在政策服务、项目规划方面的优势,统筹制定全市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具体落实校长干部、骨干教师培训;基教处、职社处、体艺卫处要认真研究各自特色项目培训特点,积极谋划并组织落实特殊教育培训、学前教育培训、艺体卫生项目培训、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专业化水平;教研室要充分发挥教材研究、教学法指导等方面的优势,统筹指导、落实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技能类培训;电教馆要统筹管理建设全市教师培训管理员、辅导员队伍,全面落实、指导、参与市县区的各级各类信息技术类培训、教师网络培训工作;教科所落实港城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及教师研究能力提升培训;农村教师技能提高培训、校长任职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由连云港师专承办。
四、协同创新,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自主设计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对象、遴选培训基地;以项目为统领,全市统筹培训项目,落实县区培训的主体地位,采用省市合作、市县区合作等多种形式,全面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
采取省、市合作形式,以提高农村教育整体质量为目标,优化调整结对学校,继续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继续举办“农村校(园)长培训班”、“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连云港市特级教师后备高级研修班”的农村教师比例不少于40%。
采取省、市、县区合作形式,以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为培训对象,实施乡村音体美教师专业成长“全能计划”、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助力计划”,举办“省名师团送培到市县”、“千名教师出乡村”等培训活动。
采取市、县区合作形式,全市统一规划要求,以县区为主体组织落实,实施乡村教育人才梯队建设“领雁计划”、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竞技计划”、乡村学校校本研训基地建设“强心计划”,提高“百位名师百节好课百乡行”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五、加强领导,提高培训管理科学化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苏教[2013]1号)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师资(人事)部门负责本区域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管理与考核、学时登记与上报等工作”的规定,按照“培训计划统筹、培训项目公开、培训学时网上登记”的要求,统筹制定本区域的教师培训项目和规划,做好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凡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项目,不纳入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考核范围,不登记、不计算年度培训课时。
从去年起,所有省级培训项目已经全部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的要求,实施网上报名、管理和网络学时登记。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人员和设备,确保从2014年起,所有省、市、县区、学校所有培训项目都必须实施网络上报培训项目计划、网络登记学习内容和学时。今后,每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以及教师年度评优、晋级的继续教育总课时核算,均以网络登记为准。
市教育、财政安排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按项目对市级教师培训进行补助。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教育预算,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中“各地安排的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教师工资(含绩效工资)的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用于教师培训的部分不低于5%。”的规定,确保教师培训经费的持续增长,为教师培训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将教师培训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列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中小学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提早做好培训经费预算,做到足额安排,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挤占或挪用教师培训经费。
附件1:2014年省级培训项目计划分解表
附件2:2014年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安排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