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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研究法
时间:2010-03-26 访问量:

一、比较研究法的基本认识
  1.概念:
  比较(comparative),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彼此有某些联系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以把握研究对象所持有的质的规定性。比较研究是确定对象间异同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也是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教育科学的比较研究是对某些教育现象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揭示教育的普遍规律及其特殊表现,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
  2.特点:
  从比较的角度把握对象特有的规定性
  研究对象必须具有可比较性
  以比较分析研究方法为主。
  二、比较研究的历史发展
  萌芽阶段。“旅游者的传说”希腊、罗马以及后来的马可·波罗
  形成阶段 19世纪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访问,搜集不同国家的教育制度和教授方法资料作简单类比,以此为借鉴。《欧洲大陆的学校和大学考察报告》
  发展阶段 用理论推断法努力探究影响各国教育体制差异的根本原因,特别是对社会与教育之间关系的深刻分析。
  成熟阶段20世纪60年代后,运用社会科学的、准自然科学的方法,用定量定性资料分析认识变革中的教育结构,确定各种因素在教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寻求更科学、更精密的方法。
  三、比较研究法的作用
  可以帮助人们更好低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教育的普遍规律
  能使人们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
  能帮助人们获得新的发现
  能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比较研究法的种类
  1.根据事物间存在的差异性和同一性而分:同类比较研究和异类比较研究
  2.按比较对象历史发展和相互联系而分,纵向比较研究和横向比较研究
  3.按照比较的性质,可分为定量分析比较和定性分析比较
  4.按照属性的数量,分为单项比较和综合比较
  五、比较研究法的运用
  1.基本步骤 贝雷迪“四阶段”说
  描述、解释、并列、比较
  我国教育比较研究的基本步骤
  确定比较的问题
  制定比较的标准
  搜集资料并加以分类、解释
  比较分析
  结论
  2.运用比较研究法的基本要求
  要保证可比性
  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坚持全面本质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