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活动。
二、禁止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传播的一切信息。对网络传播的各类新闻要注意甄别,未经正式报道的禁止去公共场合谈论。
三、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禁止上网发布与单位相关的一切信息。
四、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实行责任人制度,不得将计算机交由外人使用。
五、工作时间内所有工作人员禁止打游戏、聊天、看录像和听音乐。
六、所有教师应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法确定安全的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黑客”入侵或对单位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
七、本制度中“上网”是指访问国际互联网,非内部局域网。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